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西师发〔2019〕152号)、《西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39号)、《西北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西师发〔2020〕140号)和《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方式及人数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环境地理学,招生方式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人数为11人。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硕博连读考生
1.修完规定课程的我院二年级或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进入硕博连读学习当年入学前)。
2.英语CET-4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其他语种达到相应等级标准。
3.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获得与本专业相近的A类科研成果1项,成果等级认定以《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西师发[2018]211号)文件为准。
4.经所申请导师同意及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请-考核”制考生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下简称“应届生”)或已获得全日制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月31日,以下简称“往届生”),能够非定向全脱产在学校学习且人事档案须转至西北师范大学。
2.应届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往届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3.英语CET-4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其他语种达到相应等级标准。
4.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获得与本专业相近的A类科研成果1项或B类科研成果2项,成果等级认定以《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科研项目、成果分类办法》(西师发[2018]211号)文件为准。
5.经所申请导师同意及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于2021年1月6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步骤:—选择“考生登录”—注册学信网账号—选择“博士招生”—选择“网上报名”—选择“西北师范大学”,按照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报名,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完成报名和数据采集,逾期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填写并打印《西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2021年1月10日前(以寄<送>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邮寄者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师大街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综合实验楼A902办公室,收件人:刘老师,电话:0931-7972070):
1.《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
2.《专家推荐书》2份(2名专家各1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思想品德考核表》原件1份。
8.其他材料
(1)《西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研究计划》,字数不少于5000字。
(2)《导师同意书》,须由所申请导师签字同意。
(3)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硕博连读考生除外)。
(6)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等。
(三)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招考要求,于2021年1月12日前完成考生报考材料的审核并公布审核合格名单。
1.初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将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学科考核小组复审。
2.复审。学科考核小组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再次审核,确定可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并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公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各学科考核小组上报的可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审查,确定通过初审可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通知考生参加考核。
四、考核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院公示名单中的考生,未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在生源充足的条件下,原则上考核与录取比例不得低于3:1。
(二)考核时间与形式
考核时间暂定为2021年1月16日;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考生以PPT形式对个人博士期间研究计划进行汇报,并随机抽题进行回答。
(三)考核内容
以答辩方式考察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80%),并测试考生外国语或专业外语(10%)和思想政治表现(10%)。
(四)录取规则
1.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报考专业的考生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如考生成绩相同,则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录取。
2.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五、录取
各学科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由学校研究生院按照程序审核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六、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以《西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2.学院招生联系方式:刘老师,0931-7972070。